汕头市灿泓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容器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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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0:5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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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灿泓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容器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灿泓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容器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灿泓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金园工业城11片区内3号厂房 |
环评机构: | 广东南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金园工业城11片区内3号厂房建设,占地面积1300㎡,建筑面积1400m2。主要从事塑料化妆品外壳生产(塑料盒、塑料瓶),预计年生产塑料化妆品外壳1695t(塑料盒1650t,塑料瓶45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方面,项目注塑、注吹工艺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引高排放;颗粒物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排放。 2.废水方面,项目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方面,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等降噪措施。 4.固废方面,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粉尘、次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沉渣交由专业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废抹布、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