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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泰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改性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5-12-03 16:3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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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泰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改性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泰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改性造粒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泰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改性造粒项目

建设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南澳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工业大厦2幢101号、201号房

环评机构:

汕头市海迪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南澳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工业大厦2幢101号、201号房建设,建筑面积2020m2。主要从事改性粒料的加工生产,年产改性料粒16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方面,造粒、产品测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52m排气筒引高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

2.废水方面,切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方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方面,可回收的塑料边角料和次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废塑料粉尘、废滤袋、不可回收的塑料边角料和次产品、测试废次品、废滤网、塑料废渣由专门厂家妥善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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