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
汕头市金平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2016年6月1日更新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行业主管部门 | 设立依据 | 收费文件 | 收费范围和对象 | 执收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物业服务费 | 房产部门 | 汕价〔2011〕265号 | 业主 | 物业公司 | 住宅物业服务费:一级0.90元∕㎡.月,二级0.77∕㎡.月,三级0.63∕㎡.月,四级0.50∕㎡.月。带电梯住宅加收费用:首层免加收,第2层加0.50元/㎡.月,从第3层起分楼层累进加价,3层至10层每层加0.05元/㎡.月,11层至20层每层加0.04元/㎡.月,21层至30层每层加0.03元/㎡.月,31层起按30层标准计收。自有产权汽车车位物业服务费:一类室内专业停车场60元∕个.月,二类室内专业停车场40元∕个.月。自有产权摩托车位物业服务费20元∕个.月,自有产权汽车车库物业服务费20元∕个 | ||
2 | 托养服务收费 | 民政部门 | 《广东省定价目录》 (2015年版 | 汕价函〔2012〕403号 汕市发改函〔2015〕37号 | 服务对象 | 金平区福利院 | 按收费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
3 | 生猪屠宰加工费 (半机械化屠宰) | 经贸部门 | 《广东省定价目录》 (2015年版 | 汕价〔2005〕106号 | 服务对象 | 生猪屠宰加工企业 | 按收费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
4 | 公证服务收费 | 司法部门 | 《广东省定价目录》 (2015年版 | 粤价〔2000〕150号 粤价〔2013〕199号 汕价〔2000〕194号 汕价〔2013〕93号 | 服务对象 | 汕头市金平区公证处 | 按收费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
5 | 律师服务收费(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代理) | 司法部门 | 《广东省定价目录》 (2015年版 | 粤价〔2006〕298号 汕价〔2007〕13号 粤发改价格〔2015〕436号 | 服务对象 | 律师事务所 | 按收费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
6 |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政府定价) | 民政部门 | 《广东省定价目录》 (2015年版 | 汕价〔2012〕171号 | 服务对象 | 殡葬服务单位 | 按收费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
7 | 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 收费 | 《广东省定价目录》 (2015年版 | 汕市发改〔2016〕206号 | 服务对象 | 停车场经营者 | 按收费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
8 |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 处理收费 | 城管部门 | 《广东省定价目录》 (2015年版 | 汕市发改〔2015〕350号 | 服务对象 | 金平区环卫局 | 按收费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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