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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汕金发改〔2017〕34号
  • 2017-07-05 16:34
  • 来源: 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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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医疗机构: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汕市发改〔2017〕2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汕市发改〔2017〕273号.zip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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