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平区司法局转发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司法局转发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司法厅
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
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区直公证服务收费单位: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司法局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18〕3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司法局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18〕320号).pdf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平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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