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平区财政局
转发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
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
汕金发改函〔2019〕5号
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19〕2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平区财政局
2019年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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