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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办、集体幼儿园)
  • 2015-10-29 15:41
  • 来源: 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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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桃园幼儿园(公办) 一、保教费 每生每学期 1600元 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200号、 汕价〔2012〕136号
  备注: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托管费 每生每天 1元
  备注: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原则,不得营利。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2、外出活动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体检费   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备注: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福祥幼儿园(集体) 一、保教费 每生每学期 800元 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200号、 汕价〔2012〕136号
  备注: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托管费 每生每天 1元
  备注: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原则,不得营利。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2、外出活动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体检费   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备注: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中心幼儿园(集体) 一、保教费 每生每学期 1000元 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200号、 汕价〔2012〕136号
  备注: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托管费 每生每天 1元
  备注: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原则,不得营利。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2、外出活动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体检费   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备注: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杏花幼儿园(集体) 一、保教费 每生每学期 800元 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200号、 汕价〔2012〕136号
  备注: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托管费 每生每天 1元
  备注: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原则,不得营利。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2、外出活动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体检费   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备注: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明珠幼儿园(集体) 一、保教费 每生每学期 800元 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200号、 汕价〔2012〕136号
  备注: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托管费 每生每天 1元
  备注: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原则,不得营利。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2、外出活动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体检费   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备注: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玉兰幼儿园(集体) 一、保教费 每生每学期 1000元 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200号、 汕价〔2012〕136号
  备注: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托管费 每生每天 1元
  备注: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原则,不得营利。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2、外出活动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体检费   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备注: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幼儿园(集体) 一、保教费 每生每学期 1000元 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200号、 汕价〔2012〕136号
  备注: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托管费 每生每天 1元
  备注: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原则,不得营利。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2、外出活动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体检费   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备注: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乌桥街道幼儿园(集体) 一、保教费 每生每学期 800元 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200号、 汕价〔2012〕136号
  备注: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托管费 每生每天 1元
  备注: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原则,不得营利。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2、外出活动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体检费   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备注: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赖厝小学附属幼儿园 (集体) 一、保教费 每生每学期 800元 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200号、 汕价〔2012〕136号
  备注: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托管费 每生每天 1元
  备注: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原则,不得营利。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2、外出活动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体检费   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备注: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民族路幼儿园  (集体) 一、保教费 每生每学期 1000元 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200号、 汕价〔2012〕136号
  备注: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托管费 每生每天 1元
  备注: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原则,不得营利。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2、外出活动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体检费   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备注: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西陇小学附属幼儿园 (集体) 一、保教费 每生每学期 800元 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200号、 汕价〔2012〕136号
  备注: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托管费 每生每天 1元
  备注: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原则,不得营利。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2、外出活动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体检费   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备注: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新乡幼儿园(集体) 一、保教费 每生每学期 800元 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200号、 汕价〔2012〕136号
  备注: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二、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托管费 每生每天 1元
  备注: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原则,不得营利。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费    
 1、生活用品费;2、外出活动费   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3、体检费   按规定的标准收取
  备注: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按汕头市物价局汕价〔201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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