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金平区三所学校扩招生收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汕金发改函〔2017〕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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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1 11:12
- 来源: 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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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金平区三所 学校扩招生收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汕头市聿怀、东厦、金禧中学: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平区三所学校扩招生收费问题的批复》(汕市发改函〔2017〕9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按照《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停止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及综合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市发改〔2017〕48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相关资料报送我局。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平区三所学校扩招生收费问题的批复》(汕市发改函〔2017〕913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