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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头市聿怀实验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收费问题和2019年秋季起收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汕金发改函〔2019〕23号)
  • 2019-07-03 10:29
  • 来源: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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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头市聿怀实验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收费问

2019年秋季起收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汕头市聿怀实验学校: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平区转报汕头市聿怀实验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收费问题和2019年秋季起收费问题的批复》(汕市发改函〔20191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624

附件:《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平区转报汕头市聿怀实验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收费问题和2019年秋季起收费问题的批复》(汕市发改函〔2019〕1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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