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供电局,有关发电企业: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我省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24〕6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我省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24〕679号)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我省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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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供电局,有关发电企业: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我省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24〕6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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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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