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杨义丰【身份证号码:44512219********10,施工单位: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做工地点:金平区金砂中路(大华路-金环路)改造项目】:
我局查处李卷波、黄艳英、杨基铭投诉包工头杨义丰【身份证号码:44512219********10,施工单位: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做工地点:金平区金砂中路(大华路-金环路)改造项目】拖欠工资一案,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汕金人社监字〔2022〕第200-2号)。我局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要求你单位应当在2022年11月22日前(含11月22日)支付工人李卷波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工资合计15070元、工人黄艳英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工资合计4935元、工人杨基铭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工资合计14630元,并将欠薪的整改情况和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二楼205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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