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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 2023-04-28 16:11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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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嘉茂货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奕钿):

  我局查处廖伟忠、林辉明、叶明炳、朱德旺、黄楷5名工人投诉被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汕金人社监字〔2023〕第10-7号)。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等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你单位支付工人廖伟忠2021年11月份至2022年2月份的工资5368元、林辉明2022年8月份至2022年11月份的工资11207元、叶明炳2022年5月份至2022年6月份的工资12200元、朱德旺2022年3月份至2022年4月份的工资9120元、黄楷2021年11月份至2021年12月份的工资10800元,以上5人工资款合计48695元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径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50号;咨询电话:0754-82771131),或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刘大亮,联系电话:83147782,地址:汕樟路79号二楼。

  特此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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