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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 2023-06-08 16:0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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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狸谷入口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伟;股东:倪泽铭、汕头市钛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伟)、王尧、汕头鼎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琪)、黄泽思):

  你单位在工资分配、配合调查(规章制度、劳动就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技能持证上岗、职业介绍)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1.你单位未按照我局于2023年4月14日向你单位送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汕金人社监字〔2023〕第38号)要求提交书面材料;2、工人郑名彰投诉被你单位拖欠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的工资13534元,工人肖海松投诉被你单位拖欠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的工资14424元。

  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等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限期于2023年6月12日前:1.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汕金人社监字〔2023〕第38号)要求提供书面材料;2.对上述郑名彰、肖海松2名工人的欠薪数额进行核对举证并支付郑名彰、肖海松2名工人的劳动报酬。

  你单位(个人)应当在2023年6月   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对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数额作出认定。

  联系人:刘大亮                     联系电话:83147782             

  地址:汕樟路79号二楼。


汕头市金平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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