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汕头市东厦南路与海滨路交汇处滨港南片区B-03-01地块商品房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龙光·世纪海岸雅园)】:
你单位在工资分配(规章制度、劳动就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技能持证上岗、职业介绍)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陈建、陈清等15名工人投诉在你单位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汕头市东厦南路与海滨路交汇处滨港南片区B-03-01地块商品房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龙光·世纪海岸雅园)】下属水电维修安装班组做工,被拖欠工资(具体工人名单及欠薪金额详见附表)。
现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及《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支付陈建、陈清等15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资(具体工人名单及欠薪金额详见附表)。
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文书三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对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数额作出认定。
联系人:刘同志 联系电话:0754-83147782
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二楼
汕头市金平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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