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来(身份证号码:440506********031117)【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梅溪河以东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金湖路以北片)第一标段项目小包工头】:
我局查处工人谭小忠投诉在金平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建设项目—梅溪河以东片区及区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级改造工程(金湖路以北片)第一标段项目做工,被包工头陈德来拖欠工资一案,我局于2024年4月8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汕金人社监字〔2024〕第22-5号)。
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2024〕第22号),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金平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754-83147782 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
特此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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