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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取消120项涉企涉民证明事项
  • 2018-05-17 10:19
  • 来源: 汕头市金平区编办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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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平区印发《关于公布金平区取消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取消了120项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明确了相关便民替代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这次区级取消的证明事项主要涉及区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等18个部门,有许多证明都是群众办事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如“无犯罪记录证明”、“参保证明”、“纳税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企业资料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取消既方便群众办事,又便于群众监督,也有利于提高工作办事效率。在公布取消证明事项的同时,明确要求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办事人提供已取消的证明,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如金平区以外的单位确实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本着方便办事人的原则予以出具。

下一步,金平区各部门将继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并通过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取消事项和便民替代措施,对必要的证明进一步加强互认共享,在企业和群众办事时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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