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7〕78号)要求,衔接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目录,我办及时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在2017年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形成了《汕头市金平区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目录(2017年版)》,共包括22个单位109项(子项265项)事项。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各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编办反映。
附件:汕头市金平区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目录(2017年版).xls
汕头市金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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