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17年)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汕金食药监当罚〔2017〕01001号 |
汕头市金平区金悦西餐厅进货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
汕头市金平区金悦西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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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惠 |
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发现当事人进货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动履行 |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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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汕金食药监当罚〔2017〕01002号 |
汕头市金平区佳福猪肚小食店使用的餐具“碗”抽检不合格 |
汕头市金平区佳福猪肚小食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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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白弟 |
在市局抽检工作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碗”经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动履行 |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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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汕金食药监当罚〔2017〕01003号 |
汕头市金平区林金河快餐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 |
汕头市金平区林金河快餐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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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河 |
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发现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动履行 |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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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汕金食药监当罚〔2017〕01004号 |
汕头市金平区林记海鲜行使用的餐具“汤匙”抽检不合格 |
汕头市金平区林记海鲜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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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虹 |
在市局抽检工作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餐具“汤匙”经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动履行 |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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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汕金食药监当罚〔2017〕01005号 |
汕头市金平区长平老姿娘白粥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 |
汕头市金平区长平老姿娘白粥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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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喜妹 |
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发现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动履行 |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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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汕金食药监当罚〔2017〕01006号 |
汕头市鲁智笙餐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使用的餐具“碗”、“汤匙”抽检不合格 |
汕头市鲁智笙餐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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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泽斌 |
在市局抽检工作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碗”、“汤匙”经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动履行 |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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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汕金食药监当罚〔2017〕01008号 |
汕头市金平区新兄弟餐饮厅使用的餐具“碗”、“杯”抽检不合格 |
汕头市金平区新兄弟餐饮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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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晓生 |
在市局抽检工作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碗”、“杯”经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动履行 |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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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汕金食药监当罚〔2017〕01010号 |
汕头市金平区庖丁尚品牛肉店使用的餐具“杯”抽检不合格 |
汕头市金平区庖丁尚品牛肉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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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铭伟 |
在市局抽检工作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餐具“杯”经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动履行 |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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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汕金食药监当罚〔2017〕01012号 |
汕头市金平区玛凯利餐饮店使用的餐具“杯”抽检不合格 |
汕头市金平区玛凯利餐饮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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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华 |
在市局抽检工作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餐具“杯”经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动履行 |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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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汕金食药监当罚〔2017〕01014号 |
汕头市金平区渔夫之屋餐饮店使用的餐具“碗”抽检不合格 |
汕头市金平区渔夫之屋餐饮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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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梓煌 |
在市局抽检工作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碗”经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动履行 |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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