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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12月21日)
  • 2017-12-26 10:48
  • 来源: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字体: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171221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汕金食药监行罚【201767

谢伟忠经营不合格农产品案

谢伟忠

 

谢伟忠

当事人销售的“芹菜,1KG”农产品经检测,结果为毒死蜱项目不符相关标准要求。

没收违法所得和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主动履行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2.21

 

2

汕金食药监行罚【201768

谢元忠经营不合格农产品案

谢元忠

 

谢元忠

当事人销售的“菠菜,1KG”农产品经检测,结果为毒死蜱项目不符相关标准要求。

没收违法所得和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主动履行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2.21

 

3

 

广东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广东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

 

黄旭民

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流通领域对当事人生产的“一家人豆奶粉,规格:568g/包”(生产日期:2017.01.15)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菌落总数项不符相关标准要求。

依据《行政处罚法》

不予处罚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2.21

 

4

 

汕头市金平区奕强食品商行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汕头市金平区奕强食品商行

92440511MA4W4GR51G

谢奕强

当事人销售的“普宁豆酱”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免予处罚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2.21

 

5

 

汕头市金平区奕强食品商行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汕头市金平区奕强食品商行

92440511MA4W4GR51G

谢奕强

当事人销售的“天津青冬菜”、“地都冬菜”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免予处罚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2.21

 

6

 

汕头市大阳光药店金新分店经营不合格保健食品案

汕头市大阳光药店金新分店

914405117361618787

马旭敏

当事人销售的“仁祥牌叶酸多维口服液(孕妇型)”、“深达牌金膳维营养素片”保健品经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免予处罚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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