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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东墩所(2018年11月之三)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汕金)食药监行罚〔2018〕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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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侯秀兰食杂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汕头市金平区侯秀兰食杂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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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秀兰 |
当事人销售的“青口梅,规格:155克/包,生产日期:2018年09月01日”和“金梅味姜,规格:100克/包,生产日期:2018年06月07日”,经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 |
没收不合格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动履行 |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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