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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 2019-04-15 15:05
  • 来源: 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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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召开许燕顺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案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9年4月19日15时

二、听证地点

汕头市外马路80号四楼会议室

三、当事人

许燕顺

四、案由

许燕顺涉嫌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听证会允许旁听,有意旁听者,请于2019年4月18日前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3时00分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汕头市外马路80号。旁听者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玟霞   联系电话:88985616

联系地址:汕头市外马路80号

                            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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