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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
  • 2022-02-23 15:1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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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和《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汕头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联合抽查的实施方式

(一)进一步细化本地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我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下简称:《清单》),《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各部门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内部职责分工可按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确定。鼓励将更多部门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并适当调整抽查事项及发起部门、配合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参与部门范围,切忌贪大求全。

(二)科学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抽查事项的发起部门要统筹兼顾国家、省、市级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确定抽查工作安排,并报当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汇总统筹后,制定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应符合本地监管实际,通过联合抽查提高监管效率,不要盲目追求参与部门多、事项“全覆盖”,不搞“应景式”监管。

(三)统筹组织临时联合抽查。对于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可以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需要开展的专项整治,涉及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原则上要通过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进行,切实减少涉企检查数量。

(四)做好联合抽查实施工作。发起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检查工作应当符合各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财务资料等,要一次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发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抽取比例,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并与配合部门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匹配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分配检查任务,提高检查效率。各部门要提前做好数据共享、资料互通工作,确保抽查检查顺利进行。

(五)运用统一的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是全区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使用的统一的工作平台。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应当全程依托综合监管平台开展抽查计划、一单两库、抽取匹配、检查结果公示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1、建立本单位抽查事项清单,录入本单位抽查事项。

2、建立本单位检查对象库,录入本单位全部检查对象(包括商事主体和非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依据职能涵盖本单位全部监管对象)。

3、建立本单位执法人员库,录入区级持有执法证的全部人员。

4、通过平台组织架构搭建本单位各股室及下级单位结构,创建人员账号并设置权限。非执法人员录入只能通过组织架构平台创建账号。

5、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任务后,在平台上逐条录入本单位抽查计划任务。

6、依据计划任务,在平台上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随机匹配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7、执法检查人员登陆账号接收抽查任务开展检查,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报送审批,审批通过后,实现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各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工作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8、依据联合双随机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在平台建立计划,并分发任务给配合部门。由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细化抽查任务,并由牵头部门在平台上汇总抽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随机匹配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9、各单位执法检查人员登陆账号接收抽查任务开展检查,及时录入涉及本单位检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并报送审批,审批通过后,实现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六)实现抽查检查结果统一公示。联合抽查结束后,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依法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广东”网站等进行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记于企业名下。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本级政府双随机工作机制的统筹、协调、督促作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二)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经费保障,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有效监管。要利用多种方式,加大部门联合抽查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知晓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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