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华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12户有限责任公司(详见附件):
经查,你单位长期未履行法定义务,连续两年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依法纳税,未在登记注册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参照《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2016]97号)、《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工商[2016]12号)文件内容,你单位属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该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要求听证的,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名单。
联系人:陈同志、黄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107415
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