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监办字〔2023〕2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区(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由镇(街道)实施的意见》(汕府〔2020〕63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汕府〔2020〕72号)、《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汕金府〔2021〕2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度我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订印发《金平区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通过督促指导全区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充分发挥年报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积极稳妥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2022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力争在往年已取得成绩基础上有所提升。重点做好个体工商户年报改革工作。统筹做好企业年报各项工作:继续完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继续确保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实现应报尽报,配合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信息公示工作,继续完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网上年报,同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统筹规划。各有关单位要在往年工作经验基础上,及早启动今年年报公示工作,精心谋划、严密部署、多元施策,在摸清应当年报市场主体底数基础上,分析梳理、分门别类,确定年报目标并按月度进行分解,坚持先易后难、统筹推进,着力改变年报公示工作“前冷后热”的被动状况。
(二)明确工作重点。一是重点做好个体工商户年报改革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要求,改革完善个体工商户年报制度。通过优化年报填报系统的登录方式、精减报告事项、粤商通 APP 填报等方式方法,丰富报送渠道、提升报送效率。对通过网上填报存在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原则上不取消纸质填报,并建立台账以便于后续跟踪指导,逐步实现网上年报。对逾期年报的个体工商户,鼓励通过网上补报并申请信用修复。二是统筹做好企业年报各项工作。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统计等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多报合一”工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各单位要加强内部沟通,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填报,确保实现100%年报目标。继续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年报公示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加强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工作与企业年报工作同部署、同安排,总结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的经验做法。
(三)加强沟通协调。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区(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由镇(街道)实施的意见》(汕府〔2020〕63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汕府〔2020〕72号)和《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汕金府〔2021〕2号)的有关规定,“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检查”的行政职权已于2021年2月1日起由街道行使。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向当地街道报告2022年度年报工作要求,将年报工作纳入2022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各街道要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和利用市场监管所、联合执法队、社区居委等基层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进展。
(四)广泛发动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把宣传引导作为推进年报公示工作的重要抓手,尽早发布2022年度年报工作通告,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平台,积极发挥各类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社区、行业协会、社团组织、中介机构作用,紧盯企业负责人、年报联络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提醒和督促市场主体依法按时报送年报。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公示系统、粤商通 APP 等渠道进行年报,扩大网上年报覆盖率。对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2022年新设立的市场主体,要做到户户提醒,通知到位。
(五)推广年报精细化管理。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创新年报工作举措,尤其是年报基数大地区,对市场主体按照年报工作要求进行分类分级统筹管理,推动实现年报管理向精细化转变,不断健全年报公示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六)开展年报补报。年报公示工作结束后,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开通年报补报功能。各单位要对未年报市场主体咨询补报事宜耐心解答和引导。市场主体应当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原则上年报信息的更正应当在年报公示工作结束前完成,对确需在年报结束后修改年报内容的,要严格审批程序,仔细核查修改事项。
四、措施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年报公示工作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把年报公示工作作为2023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和“一把手工程”来抓,与考核工作相结合,确保年报公示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内部街接。年报公示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机关各单位要加强内设部门间的沟迪协作。信用监管部门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时跟进年报报送进度,做好政策解释和有关保障工作;行政许可、特种设备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区分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应报尽报;信息化部门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省局下发的技术方案、数据规范等,及时做好系统升级改造和数据推送,保障年报填报系统的平稳运行;新闻宣传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针对不同类别的市场主体开展年报宣传和政策解读,营造声势,普及知识。
(三)压实属地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强化组织领导,紧盯目标任务,抓住关键节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对年报公示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划区分片,任务到人。要继续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加强对基层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年报公示工作的突出问题和难点。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相关法规规定,规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年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年报事项,不得擅自修改年报数据,切实保障年报数据能够真实反映市场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