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汕双随机办[2022]13号)、《汕头市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汕双随机办[2023]4号)和《金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汕金双随机办[2023]2号)等文件要求,金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金平区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金平区2023年度区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重要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更好推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统筹实施差别化监管、优化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分析形势、深化认识、理清思路、锚定目标、明确措施,进一步深化统筹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市场监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1.动态调整检查实施清单。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区双随机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应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平台,比照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变化情况,每年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检查实施清单,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强化协同衔接,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无缝衔接,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重点领域,在实施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的基础上,鼓励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对清单内的事项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对清单外的事项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更深层次的全覆盖。保证除重点监管外,双随机检查事项数占总检查事项数100%的目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清单,区分好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
2.调整完善随机抽查“两库”。区双随机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应积极调整完善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平台数据,自行在平台录入,完善好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等数据。特别是在“两库”建设上,要把握好“全、新、特”的要求。“全”就是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市场主体全量信息,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应纳尽纳”;“新”就是要实时动态更新,要根据新情况新特点进行实时调整和不断完善,要结合监管需要对“两库”建设进行优化创新,与时俱进,持续优化;“特”就是对检查对象要结合风险分类结果进行个性化标注,实现监管的针对性和精细化,对执法人员要对专业特长、执法资质等进行标注,提高“双随机”匹配精准度。
3.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区双随机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前统筹制定本度年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和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按照“能联尽联、应联应联”原则,进一步扩大联合抽查事项范围,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常态化。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全区市场主体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4.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区双随机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方式,提高工作质效。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开展监管创新试点,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综合查一次”等监管新模式,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各自监管行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规范,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5.实现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融合。区双随机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要充分利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地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抽查力度,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6.强化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区双随机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在检查结束后,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准入审批环节反馈,发现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办案机构依法立案查处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三、抽查时间
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时间为方案下发开始至2023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金平区2023年度区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1.抽查领域
在综合考量2023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监管工作任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求、监管风险研判分析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据《金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区双随机各成员单位编制《金平区2023年度区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整合相同或相近领域监管事项,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今年在建筑市场从业单位、燃气经营企业、学校办学情况、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保安行业、爆破作业单位、宾馆旅店、游艺室、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农业生产资料、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区级储备粮管理、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殡葬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酱腌菜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稳步向其他领域推开(具体抽查任务名称、抽查具体事项、时间安排详见附件《金平区2023年度区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区双随机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域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区双随机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联席会议牵头抓总作用,既要先试先行、做好表率,又要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推进落实上下功夫。区双随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主动开展工作,并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区双随机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区双随机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工作效能。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区双随机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将通报全区。
《金平区2023年度区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中的各牵头部门在2023年12月2日前将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金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