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亿辉简易天秤(汕头)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134户企业(详见134家企业无年报情况一览表)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22年度、2023年度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构成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违法行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吊销上述134家企业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因当事人不在原址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xlsx
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