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已经开始,凡于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22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报送2021年度报告。
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并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制约,在全国登记注册系统、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办理出入境、保险业务、授予荣誉称号等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同时,根据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状况、弄虚作假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企业最高罚款3万元,个体工商户最高罚款5千元。
年报公示渠道: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的网址:http://gsxt.gdgs.gov.cn/
2、下载“粤商通”APP-实名登录-关联企业-年报填写(联络员注册或联络员变更、年度报告填写、公示)
3、下载“粤省事”APP-市场监管-年报填写公示
4、扫《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
年报时间: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年度报告咨询电话
区局信用股88604695
光华市监所88200412 大华市监所88441309 金东市监所87125241
金砂市监所88123116 东方市监所88565324 岐山市监所82120680
广厦市监所89830541 月浦市监所87278690 鮀江市监所82516702
鮀莲市监所87267967 石炮台市监所83922225 小公园市监所89921090
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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