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弘扬时代主旋律。
2.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搞好业余文艺群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
4.加强对乡镇、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俱乐部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
5.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文调研。
6.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7、为文化事业培养大量优秀后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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