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武行)》 和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抗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对我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问达到校验切的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市查,现将通过校验的医疗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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