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对我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审查,现将通过校验的医疗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编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校验期
校验结果
1
金平区鮀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都路中段,鮀莲街道莲塘路5号莲荣居委综合养老中心一楼
1年
校验合格
2
聚健内科门诊部
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报本路10号
3
济诚内科门诊部
汕头市金平区金东街道南墩上湖路6号101-102
4
红利内科门诊部
汕头市东厦花园二区3、4幢111、211号房和112号、212号房
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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