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拟按征地有关程序对金平区鮀江街道山兜经济联合社位于“养鳗场旁”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牛田洋快速通道山兜互通立交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山兜经济联合社“养鳗场旁”范围内,属鮀江街道山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约0.285亩,具体征收鮀江街道山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面积以实测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发〔2009〕10号《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按《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汕府〔2021〕19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的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七、联系电话:86506982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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