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汕金征预告〔2024〕13号)
  • 2024-09-26 16:5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沙浦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拟征收金平区鮀江街道沙浦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作为广以路(学新路—牛田洋快速通道)项目用地范围。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汕头市沙埔村委南侧等范围内,属鮀江街道沙浦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471平方米(合0.707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同时负责相关费用。

       专此公告。

       附件:广以路(学新路—牛田洋快速通道)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位置示意图.zip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_-_-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