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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金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 2022-12-31 16:16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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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2022〕2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市驻区有关单位: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激活市场经济活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2022〕70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汕府〔2022〕113号)要求,现将《金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合计262项)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各级各部门要以《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将全区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科学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要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切实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级各部门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清单内的事项要逐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实现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全过程、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坚决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对用不好授权、履职不到位的要问责,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三、扎实做好清单实施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有效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要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要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推动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广东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和业务系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附件:金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pdf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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