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汕市财资环〔2024〕20号)和《金平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实施方案》(汕环金平函〔2024〕36号)等有关要求,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会同第三方技术单位组织开展了金平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申报和审核,现将我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9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部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
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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