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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采购民政公共服务能力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2015-06-24 09:08
  • 来源: 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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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委对采购民政公共服务能力购买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2015624日至630日),拟邀请汕头市金平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采购项目编号:SJCD201501

三、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15年民政公共服务能力购买服务

四、采购预算:1575000.00

五、供应商资格: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成立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

2、具有健全的法人法理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有符合要求的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3个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5、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专业工作人员;

6、机构应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好;

7、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提出的其他专业方面的合理资质要求;

8、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本次招标采购的供应商报名办法:把报名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送至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汕樟路795514号),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报名时间:20156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6月30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提交报名函的同时,带齐以下证件前往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点:  2015年  7月  1日上午  9时  45分  (北京时间)。 

八、谈判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九、谈判时间:201571日上午945分(北京时间)。

十、谈判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十一、谈判文件请点击附件下载:(招标文件.doc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xls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

地址:汕头市东厦南路50号四楼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48862676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5514

联系方式:0754-88631275

十四、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汕头市金平区采购办

地址:汕头市金砂路50号金平区政府大楼三楼305

联系方式:075488312659

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6 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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