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金平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金科〔2024〕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金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金平区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区政府支持企业实施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科技活动,企业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全部归还财政专项资金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依法在金平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满足任一条件即可);
2.一个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区级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按相关规定开展科技统计工作,存在拖欠区级科技专项资金等不良信誉的企业不得申报;
4.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能筹措项目研发经费,须按时归还财政专项资金;
5.综合2023年项目实施情况,合同书约定的三项经济指标至少有一项高于全区水平的项目承担单位,可申报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
三、支持领域
申报单位须属于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玩具创意和大健康等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主导产业以及金平区绿色印刷包装、智能装备、新材料、大健康四大支柱产业。
四、支持方式
立项后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项目承担单位须按合同约定全部归还财政专项资金。
金平区科技计划项目采取分档支持的方式,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大项目: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为1.5亿元(含)以上的,可申请经费310万元,支持企业数量不超过3家;
2.重点项目: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含)至1.5亿元的,可申请经费220万元,支持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
3.一般项目: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为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可申请经费150万元,支持企业数量不超过7家。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金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说明材料,如单位资质证明、资信证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研发辅助账、单位研发管理制度、前期研究成果及工作基础材料等。
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严禁违反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
六、申报流程
1.提交材料:申报单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盖章扫描版)。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印刷包装、智能装备等产业项目资料提交至行政审批服务股(高新技术股)邮箱jpkjspg@163.com,新能源、纺织服装、玩具创意、大健康等产业项目资料提交至社会发展和平台建设股邮箱jpkjsfpt@163.com;
2.评审立项: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专业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2024年金平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3.合同签订:区科技局在项目下达后,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书;
4.实施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应确保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支出,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全部财政专项资金,并按时提交项目执行报告。项目承担单位2024年度完成产值、研发经费投入等经济指标同比增长率须高于全区水平,如低于全区水平、或不按时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区科技局有权取消该单位同类型项目的申报资格。
七、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7:3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报送至区科技局。
八、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服务股(高新技术股):88303879
社会发展和平台建设股:88643430
政策法规和监督服务股:88606198(综合业务咨询)
金平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