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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委办[2016]13号-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新时期精准扶贫街道帮扶工作组及挂钩帮扶联系单位安排方案的通知
  • 2016-11-1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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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办公室文件

 

汕金委办〔201613

 

 

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新时期精准

扶贫街道帮扶工作组及挂钩帮扶

联系单位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市驻区各单位:

根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区分散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涉及5个街道27个社区561户。为确保完成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区农业局拟订的《汕头市金平区新时期精准扶贫街道帮扶工作组及挂钩联系单位安排方案》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尽快启动我区精准帮扶脱贫工作,各街道要设立帮扶工作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各街道帮扶工作办公室及组成人员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

 

附件:汕头市金平区新时期精准扶贫街道帮扶工作组及挂钩

帮扶联系单位安排方案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办公室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3

 

 

 

 

 

 

 

抄送:区委常委、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主要负责同志。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办公室            201683日印发

                              


        


附件

汕头市金平区新时期精准扶贫街道帮扶工作组

及挂钩帮扶联系单位安排方案

街道

街道帮扶工作组

区挂钩领导

贫困户分布情况

区直挂钩单位

社区

户数

人数

 

其中:
有劳力户

金平区

合计

 

 

561

128

1143

 

鮀莲     街道

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区直帮扶单位、街道主要领导以及有关干部、相关社区书记组成。

陈 斌

玉井

22

0

39

区编委办、教育局

大井

20

12

47

区残联、审计局

天港

22

14

51

区食药监局、卫计局

大场

49

10

81

区党政办、金平规划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科协

赖厝

21

4

42

区法院、统计局

双丰

13

1

21

区住建局

两丰

12

9

39

鮀莲街道、区团委、旧城办

莲荣

5

2

11

区人社局

莲华

11

1

19

区环卫局

莲美

18

6

42

区委组织部

新辽

3

0

9

区工业园区办

新隆

13

0

26

区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文联

小计

209

59

427

 

鮀江     街道

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区直帮扶单位、街道主要领导以及有关干部、相关社区书记组成。

郑少珊

 

蔡锦荣

木坑

9

5

22

区政协办、金平国土分局

夏趾

7

5

16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工商联

蓬洲东

14

0

17

区发改局

蓬洲南

23

0

33

区财政局、地税局

蓬洲西

19

0

33

区人大办、金平环保分局

蓬洲北

22

9

58

区侨联、科技局

港美

7

2

14

区安监局

举登

26

11

58

鮀江街道、区国税局

小计

127

32

251

 

 

街道

街道帮扶工作组

区挂钩领导

贫困户分布情况

区直挂钩单位

社区

户数

人数

 

其中:
有劳力户

月浦     街道

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区直帮扶单位、街道主要领导以及有关干部、相关社区书记组成。

郑江荣

 

吴奕文

月浦

86

7

132

区委政法委、检察院、妇联、直工委、水务局、月浦街道

沟南

36

15

74

区商务局、农业局

湖头

32

11

81

区工商局、城管局

赤窖

47

0

135

区纪委办、总工会、监察局、民政局

小计

201

33

422

 

东方    街道

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区直帮扶单位、街道主要领导以及有关干部、相关社区书记组成。

杨惠文

 

陈海龙

浔洄

18

4

32

东方街道、区司法局

小计

18

4

32

 

岐山     街道

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区直帮扶单位、街道主要领导以及有关干部、相关社区书记组成。

黄联雄

 

辛丹阳

下岐

3

 

4

岐山街道、区人武部

西陇

3

 

7

岐山街道、区人武部

小计

6

0

11

 

说明:1、按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文的要求 ,通过实施结对帮扶,让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使其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让无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

     2、区挂钩领导参照“区领导成员、区直机关部门挂钩基层联系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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