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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扶贫办《关于规范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75号)要求,由企业自愿申报,区扶贫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对申报企业和产品进行审核。现有汕头市供销社农副产品公司申报认定其玉米胚芽油等2项产品(详见附表)为省第三批扶贫产品。经区扶贫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该企业及其申报产品符合广东省扶贫产品申报条件,拟报上级扶贫部门复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754-88223913。
汕头市金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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