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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平区申报省第四批消费帮扶农副产品认定(原扶贫产品认定)结果的公示
  • 2021-05-26 17:1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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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规范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75号)精神和省乡村振兴局有关工作要求,省消费帮扶农副产品(即原省扶贫产品)由企业自愿申报,逐级审核认定。现有汕头市富露酒业有限公司申报认定其“转鲤牌桂花梅子酒”等2项产品(详见附表)为省第四批消费帮扶农副产品。经区扶贫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该企业及其申报产品符合申报条件,拟报上级扶贫部门复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径向我办反映。(电话:0754-88223913,邮箱:jpnyncswj@163.com,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


类别

(生产或加工)

产品名称

(标准名)

产品描述

品牌

带贫益贫情况

1

生产

转鲤—桂花梅子酒

精选普宁青梅、广西桂花与法国进口白兰地酒液,古法酿造、纯果浸提。

转鲤

采用我省建档立卡已脱贫户生产的农产品作为生产原料。

2

生产

转鲤—桑椹酒

精选金灶桑椹与法国进口白兰地酒液,古法酿造、纯果浸提。

转鲤

采用我省建档立卡已脱贫户生产的农产品作为生产原料。




汕头市金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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