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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扶贫办《关于规范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75号)精神和省乡村振兴局有关工作要求,省消费帮扶农副产品(即原省扶贫产品)由企业自愿申报,逐级审核认定。现有汕头市富露酒业有限公司申报认定其“转鲤牌桂花梅子酒”等2项产品(详见附表)为省第四批消费帮扶农副产品。经区扶贫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该企业及其申报产品符合申报条件,拟报上级扶贫部门复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径向我办反映。(电话:0754-88223913,邮箱:jpnyncswj@163.com,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
汕头市金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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