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物业小区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26〕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物业小区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pdf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9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