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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一批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 2017-02-22 10:15
  • 来源: 汕头市金平区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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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高新区经发局,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增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按照《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汕府科〔2016〕158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7年度第一批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程中心认定的主要范围

工程中心是指主要依托我市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单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并能提

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中心。

二、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汕头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专职研究开发人员达10人以上,其中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以上人员不少于30%。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万元。

4、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为企业生产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推动了企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5、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工程中心必须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二)分类条件:

依托单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不同类别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企业类:

1、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能够提供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

2、企业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3%,或不少于100万元。

3、企业拥有3项以上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公益类:

1、保证落实工程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每年承担所申报行业(领域)的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应拥有3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2、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有较好的服务企业或行业的业绩,具有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具备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详见附件1)。

2.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报送市科技局。主要包括:

——《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word版);

——《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报告》(word版)。

(2)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盖章后报送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纸质材料应包括:

(一)《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并附《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报告》。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研究经费投入情况)。

(四)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工法、标准等。

(五)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六)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七)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8份,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与格式请查阅《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材料附件》(详见附件3)。

3.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初审。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负责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并形成汇总表,材料及汇总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4.纸质材料受理。申报材料统一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报送市科技局。

5.组织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工程中心评审。

四、申报时间

1.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到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5:00。报送电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

2.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到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5: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产学研科唐国成、杜梓;

联系电话:88426675;

电子文档发送邮箱:stskjjcxyk@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2008室

市科技局产学研科。

附件:1.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

2.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报告(提纲)

3.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材料附件

4.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汇总表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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